详细内容
您的姓名 芦晓立
内容标题 接到投诉后时效性差、工作人员工作方法有问题。
详细内容 本人2月22日中午在商州区北新街技校楼下山阳泡馍馆吃完饭后上吐下泻得了急性肠胃炎,23日在病床上拨打12315投诉,24日再次拨打电话询问投诉结果,目的就是希望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去检查不要让更多老百姓吃坏而生病,结果一直到3月8日早晨才接到该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电话询问情况后,没有想去调查研究而是直接询问本人想咋处理?首先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实效性非常失望,虽然相关工作人员解释根据规定65天内处理都是符合规定,试问这种事情不第一时间处理,时间过了还能处理得了?拿法律法规大帽子扣给消费者时效性解释是否合理,其次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人员态度强硬,工作简单粗暴,从头到尾都没说去餐馆检查一下,到是把力气用在与消费者电话辩论上了,让简单的事情成功的转化成消费者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矛盾。麻烦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正常人的思路想一下,这种事情不第一时间赶紧处理,还来跟消费者扣法律法规65天处理,工作是否是这样做的?本人不需要赔偿,我是一片良心为消费者好,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人不认同不作为也不影响我正常的道德认知。
咨询时间 2021-03-09
回复内容 关于芦女士反映投诉办理有关问题的说明 市局于2021年2月24日14:38接到省局12315下转的芦女士投诉,根据属地监管原则,市局于当日17:58下转商州区局办理,2021年3月8日10:25商州区局城东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与卢女士联系了解情况,3月9日监管人员就芦女士反映的问题前往现场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一是索证、索票、台账未见到,二是营业执照未上墙,三是店内环境卫生整洁。工作人员现场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 3月24日上午9:40收到市市场监管局网站送达的芦女士在商洛市局网站反映工作人员对该投诉办理时效性差、是否符合工作流程以及市场监管工作人员态度不好等问题。当即安排专人将该截屏传真至商州区局,要求商州区局立即调查清楚消费者投诉的办理过程,与消费者联系,当面沟通,以取得消费者谅解,并于当天下午下班前将处理结果上报市局。经过市局多次催促,商州区局于3月30日上午将情况说明上报市局,说明中表示,就芦女士提出的问题,城东市场监管所已于3月9日召开了会议,安排执法人员对芦女士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就芦女士反映的工作人员态度问题对直接负责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在今后投诉调解过程中注意工作方法,态度要和蔼,应该轻声细语,细致入微。要在投诉调解过程中注重质量、细致耐心处理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要优先处理、及时处理,做到让消费者满意,群众放心。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网站地图 | 邮件登录 | RSS订阅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 联系电话:0914-2993013 E-MAIL:2068242312@QQ.COM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江滨路西段市场监督大楼七楼 邮编:726000
陕ICP备2020014246号-1 网站标识码:6110000030 陕公网安备 611002020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