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市级食品安全抽检通告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合格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11-12 来源:食品安全协调科

打印 关闭

(2019年第44期)

    近期,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调味品共4类1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详见附件1、2)。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 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餐饮具监督抽检项目包括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二、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鱼丸监督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挥发性盐基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三、 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乌江麻辣萝卜监督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亚硝酸盐(以NaNO2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四、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调味品监督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

 

附件2

                                           合格产品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品主要是餐饮食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理化、微生物、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指标,共抽检18批次产品,合格18批次。

 

浏览次数:8116

返回顶部

网站地图 | 邮件登录 | RSS订阅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 联系电话:0914-2993013 E-MAIL:2068242312@QQ.COM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商州区江滨路西段市场监督大楼七楼 邮编:726000
陕ICP备2020014246号-1 网站标识码:6110000030 陕公网安备 6110020200005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