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44期)
近期,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调味品共4类1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详见附件1、2)。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 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餐饮具监督抽检项目包括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二、水产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鱼丸监督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挥发性盐基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三、 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乌江麻辣萝卜监督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亚硝酸盐(以NaNO2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
四、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调味品监督抽检项目包括铅(以Pb计)。
附件2
合格产品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品主要是餐饮食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腌菜》(GB 27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理化、微生物、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指标,共抽检18批次产品,合格18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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