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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11-15 来源:食品安全协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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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第46期)

    近期,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共3类2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餐饮食品23批次,不合格7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商洛市商州区泉水鱼庄使用的消毒餐具(消毒餐具(碟子),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商洛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2、商洛市商州区泉水鱼庄使用的消毒餐具(碗),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商洛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3、商洛市商州区贺彭小吃店使用的消毒餐具(筷子),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商洛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4、商州区童龙羊肉泡馍馆使用的消毒餐具(碗),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商洛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5、商州区童龙羊肉泡馍馆使用的消毒餐具(碟子),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商洛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6、商洛市商州区泉水鱼庄使用的消毒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89 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商洛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7、商洛市商州区王菊面馆使用的消毒餐具(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88 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大肠菌群检测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商洛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由经营单位所在地商州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相关企业停止使用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同时督促经营企业整改并依法对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5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餐饮具监督抽检项目包括游离性余氯、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沙门氏菌。

二、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添加剂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品种名单(第一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鲜面条监督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甲醛次硫酸氢钠(以甲醛计)。

饸烙监督抽检项目包括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铅(以Pb计)、甲醛次硫酸氢钠(以甲醛计)。

三、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花生、瓜子监督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铅(以Pb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附件2

            不合格产品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品主要是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添加剂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品种名单(第一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理化、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非食用添加物质等指标,共抽检27批次产品,不合格7批次。

附件3

                                           合格产品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品主要是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添加剂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品种名单(第一批)》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理化、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非食用添加物质等指标,共抽检27批次产品,合格20批次。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在自然界分布较广,消毒餐饮具检测该指标主要是检验餐饮器具的卫生状况是否达标、是否受到微生物污染;通过检测大肠菌群是反映微生物对餐饮具总体污染情况,不仅仅只是大肠杆菌的污染,也包含了其它细菌、病毒的污染。导致餐饮具该检测项目不合格原因主要有:餐饮器具清洗后没经过严格消毒或消毒后的餐具直接裸露在自然状态中,未采取防护措施造成二次污染;建议在外饮食要注意餐饮器具是否经过消毒,饮食店是否有必要的消毒设施并在正常使用,防止未消毒餐饮具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即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用品的主要成分,其主要成分为十二烷基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在物品洗涤中广泛使用。如果餐饮具的清洗不规范、不彻底或使用不合适的洗涤剂(如:洗衣粉等),会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对人体产生一些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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