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察支队:
根据省局《关于做好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陕市监特食﹝2019﹞5号)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保健食品“五进”专项宣传活动。现将有管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市场管理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市场管理局。要在官网开设“五进”活动专栏,及时更新内容。市局将选取好的经验做法、工作成效在市局网站“五进”专栏中转载发布。
二、进一步加强“五进”活动效果评估,国家市场监管局组织总局组织开发了统一的评估程序,该评估程序采取问答方式,主要用于评估消费者了解保健食品认识程度,用户可以扫描改程序太阳码(附后页)使用,请各县区、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市场管理局,在科普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
三、各县区市场管理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市场管理局。积极将国家局制作的公益广告和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作为重要宣传内容,督促辖区保健食品生产经验企业在产品标签及生产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警示语及消费提示,并在保健食品经营场所播放公益广告。
四、请各县区市场管理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市场管理局、做好“五进”活动统计工作,请于11月10日前向市局食品经营监管科报送《2019年全市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和工作总结(包括科普宣传开展情况,具体做法和成效、下一步工作考虑等)。
联系人:王宁 电话:0914-2392193
邮 箱:123972649@qq.com
附件:1.“五进”活动评估程序太阳码
2.保健食品标准警示用用语指南
3.防范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公益广告下载
4.《2019年全市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工作统计表》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