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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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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日,《国家安全法》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安全法》共7章84条,主要内容包括:第1章总则,规定了国家安全的定义,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全民义务、法律责任、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第2章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规定了各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第3章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规定了各部门、各地方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第4章国家安全制度,规定了十项国家安全制度和机制;第5章国家安全保障,规定了法治、经费、物资、人才等一系列国家安全保障措施;第6章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规定了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履行的义务和依法享有的权利;第7章附则,规定了《国家安全法》的施行日期。
1.什么是国家安全?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是什么?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2条规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核心是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包括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的安全。
3.国家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3条规定,国家安全工作应当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4.《国家安全法》关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怎样规定的?
在《国家安全法》中,关于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第4条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二是第5条规定:“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负责国家安全工作的决策和议事协调,研究制定、指导实施国家安全战略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推动国家安全法治建设。”这里的“中央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就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的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
5.《国家安全法》关于人民安全有哪些规定?
突出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人民安全的重视和保护。比如,第1条在立法宗旨中明确“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第2条将“人民福祉”纳入国家安全要素;第3条强调总体国家安全观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第7条突出“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第16条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卫人民安全,创造良好生存发展条件和安定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其他合法权益”;第27条规定“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第33条规定“国家依法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海外中国公民、组织和机构的安全和正当权益”等。二是妥善处理国家安全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关系。比如,第7条强调维护国家安全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把社会主义法治作为开展国家安全工作的准绳。第66条规定“履行国家安全危机管控职责的有关机关依法采取处置国家安全危机的管控措施,应当与国家安全危机可能造成的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公民、组织权益的措施”;第83条规定“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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