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审查公示
2019-12-09
(2019第07号)
根据《陕西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陕西省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程序》、《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委托药品GSP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陕药监办发[2019]17号)和《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药品经营企业换证工作的补充通知》(陕药监办函[2019]53号)的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检查,陕西华远医药集团商洛冠龙药材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0天,自2019年12月9 日至2019年12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