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关于25批次食品合格的通告
2019-09-10
(2019年第21期)
近期,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2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详见附件1、2)。
(2019年第21期)
近期,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2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详见附件1、2)。
近期,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月饼30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2019年第20期)
近期,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消毒餐具共4类1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11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商市监发〔2019〕118号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商洛高新区(商丹园区)市场管理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根据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6个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开展2019年陕西省“质量月”活动的通知》(陕市监发〔2019〕207号)精神,结合我局职责,积极响应2019年9月在全国开展的“质量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近期,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餐饮具共5类2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详见附件1、2)。
近期,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水果制品、粮食加工品、蔬菜制品、酱腌菜共4类2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全部合格。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详见附件1、2)。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商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日